可以失踪,无法失联

记者的基本职责是报道事实,也就是说,你报道的东西,需要有一个特制,它必须可以被你采访到的有限的人和线索证明它是个事实。但是世界上有些东西,并没有这个特制。比如说,失联。失联有两个特点,第一,它只能被证明是错的,很难被证明是对的; 第二,哪怕它能被证明是对的,它也只能在相对时间内和相对范围内是对的。记者采写报道,必须避免这样的非事实,必须从非事实中理出可以报道的事实。

先说第一点。如果说某人失联了,你很容易证明这是错的。你一个电话打过去,他和你聊天,就证明他没有失联。但是,你如果打不通他的电话,这并不能证明他失联了。这道理显而易见。

再说第二点。失联是相对于某段时间、某些人的。如果有人一小时不接电话,你不能说他失联。那如果有人两三天不接你电话呢?你依然无法证明他失联了,因为他可能和其他人用其他方法在保持联系。财新的报道说,根据“多方确认,”郭广昌失联。第一, 我很好奇哪几方可以确认他失联了?第二,理论上讲,你必须在和所有认识和接触过他的人联系了以后,才能勉强证明他失联了。难道不是吗?如果他是被警方带走了,你去问警方,他人就在警方那里,人家怎么向你证明他失联了?你去问其他政府部门,如果是知情的,就知道是政府下了命令去逮捕郭,就无法向你证明他失联,如果是不知情的,本来就不能证明任何东西。所以记者只能去问那些在找郭、而没有找到的人。比如说同事,但是哪怕是郭的二把手联系不到郭,你就能说郭失联了吗?如果是郭的太太找不到他,你就能说他失联吗?如果只是一个秘书说找不到他呢?你必须找到多少人,才能写报道说他失联了?这是一个无解的问题,因为记者的时间资源是有限的,有限的资源无法完成需要无限资源才能完成的任务。

所以说,世界上有些东西,是记者无法报道的。失联就是一个。你要报道的是事实,而某人失联不是一个可以被证实的事实。那什么才是呢? 比如说,郭原计划在某天出席某个会议,见某个人,而没有出现,那是一个可以报道的事实,虽然,你依然无法知道他不出现的原因是什么。 再比如,你采访机场人员,数人同时独立向你证实,他们亲眼看到郭被警方带走,那就是一个可以报道的事实。再比如说,你采访政府或者警方,他们匿名向你证实,郭正被执法机构调查,这也是可以报道的。再比如,某人失去联系好几天,警察、亲人、朋友,都不知道他在哪,那你可以报道此人失踪了。但是,郭绝对没有失踪,因为作为记者的你,明显假设了他已被警察带走了,去接受调查了,也就是说,世界上很显然有人知道他在哪里,记者你也知道,这世界上有人知道他在哪里,那他怎么能被称为失联呢?如果你采访到了这些知道他在哪里的人,那就说明他没有失联,如果你没有采访到,那只能说明你没有采访到,不是他失联。总之,一个人可以失踪,他无法失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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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rd Stuff

今天早上起来,最大的新闻是郭广昌“失联,” 财新杂志网站的消息。外国媒体不知道怎么翻,就变成了”unreachable。” 郭出了什么事,我不知道,但是想对财新的报道做一些的评论。

报道第一段是这样的:财新记者多方了解确认,48岁的上海复星集团董事长郭广昌确已失联,目前尚不清楚是正接受调查还是协助调查。财新记者多次拨打他的电话,一直关机。

首先说一下“失联”这两个字,普通理解就是联系不到,联系不到就有各种原因,比如说人家关了手机,或者没有信号,或者换了号码,当然也可能是被警方带走关机了。如果仅仅是记者无法拨通一个人的手机,那就不是新闻,也不能确认此人是否真的“失联。”人家就不想接手机,那又怎么着了?人家心情不好不行?

但是在中国,“失联”的另一层意思就是被执法部门带走,那就是远远超出了“unreachable”的范畴。如果是被警方带走,那就是新闻。但是文章本身又不能确认被警方带走,而只是用了“失联”这个含糊而具有多重意思的词。读者当然要问“失联”的原因。文章接着说“目前尚不清楚是正接受调查还是协助调查。”且不说新闻报道的原则是不把尚不清楚的事情印出来,文章这样写,意思就是,郭要不是在接受调查,要不是在协助调查。也就是说,文章把“失联”的原因归为这两者中的一个。如果可以证实郭是在接受或者协助调查,那是大新闻,是财新杂志值得骄傲的独家。但为什么不直接说: 郭广昌正协助或者接受调查?如果能确认这点,这和他是否“失联”有什么关系?他可以不失联,但是接受或者协助调查依然是巨大新闻,难道不是?如果记者和她的“多方了解”的线索提供者,只能确认郭失联,而不能确认原因,那么报道的处理就更加草率了,加上一句“目前尚不清楚是正接受调查还是协助调查,”就是用“非事实”来确定了事实。这就像说:“目前尚不清楚是否已经死亡。”本来没死的人,也被你说死了。媒体这么一说,“失联”就远远不是失联了。

文章在第二段说“在社交媒体上流传,称有乘客看到他乘机自香港返回上海,在机场被警察带走。”看来记者本身并不能证实郭被警方带走。哪怕被带走这个事情是事实,记者怎么能用三、四手资料?有人在社交媒体称有乘客看到郭被警方带走,怎么能在一家媒体在如此显著的第二段印出来?

前段时间重读Carl Bernstein和Bob Woodward写的”All The President’s Men.”两人采访了很多人以后,蛮以为自己有了一篇独家的水门事件的文章,可以放到头版了, 满怀信心拿给主编Ben Bradlee看。Bradlee拿着笔,边看边划叉叉,三下两下删除了大部分段落,说:it’s just a bunch of people checking out books. Next time get some hard stuff. 然后命令说,文章只能放在中间豆腐块版面。我边看边想,这才是做新闻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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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时报,你太自恋了

纽约时报的自恋是显而易见的。报社的职位变动,它都要自己报道一下自己。媒体行业的任何一点新闻,它都要当作“Business News”来报道。有一次,它还把一篇有关一家媒体的报道放到了头版,引得业界纷纷职责,说纽约时报的头版越来越不值钱了。 (一篇有关什么媒体公司的报道,我已经记不清了,可见这篇文章并不重要)

但是这次的自恋,实在有点过了头。星期六的头版放了一篇有关枪支控制的社论。社论本身且不谈了,美国的枪支问题由来已久,连总统都无法解决,不要说纽约时报一篇社论了。最要命的是,纽约时报还在同一期报纸,在A叠又刊登了一篇文章,“Gun Debate Yields Page One Editorial,”把自己在头版刊登社论当成了一条新闻来报道,还采访了报社发行人,深怕人家不知道。看来以后记者都不用出去采访了,报纸既可以报道新闻,还可以制造新闻,自我循环,不亦乐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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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雨果先生辩论

雨果是大师,大师写作,就可以爱怎么写就怎么写。所以他在悲惨世界,经常参杂各种和情节毫不想关的议论。他写到冉阿让背着Marius从下水道逃生的时候,就参杂了一大篇有关巴黎下水道的议论,大意是,巴黎把人的粪便当作废物排放到河里海里,是一种巨大的浪费,因为粪便是最好的肥料。他然后大力夸奖了中国人一番,说中国人懂得使用肥料。

作为一个在中国长大并和粪便有过近距离接触的人,我觉得在这个方面,我比大师有发言权。如果大师知道了中国的实际情况,他可能就会意识到,他自己的议论有不太妥当之处。为了说明这一点,我想讲一个我记忆深刻的小故事。

我小时候在农村长大。农村里没有抽水马桶,也没有雨果痛恨的地底下水道。小时候都是各家一个大粪缸,并排罗列,排成长长几排,放在一片空旷的地方。也许有人现在听了,觉得辨认粪缸的主人很难,但是那时候的人们,对自家粪缸长什么样了如指掌,哪里有个缺,哪里有个疤,一看就知道。这一点很重要,因为自家粪缸里的物体,产权是自家的。中国人都知道,党统治了天下以后,把重要财产都收归国有了,但是党忽略了一点,没有把雨果觉得如此值钱的粪便收归,所以这闻起来臭、看起来金黄的物体,就成了各家难得的自主产权的物体。父母都会叮嘱小孩,拉屎撒尿,一定要在自家粪缸里,肥水绝不能留到外人家里。所以那时候你如果去我们那里,经常可以看到小孩们光着屁股,齐齐蹲在粪缸边缘,远远地看,就像小鸟蹲在一只只的大碗上面,露出白花花的一片肉。

有一天晚上,一个亲戚带着我去捉黄鳝。黄鳝一定要夜里捉。你看到它的头露出在水草中间,你用手电筒哗地一照,一束白光盖住了黄鳝的头,感觉它就像受了当头一棒,呆立在那里一动不会动了。这时候你把钓竿伸过去,它毫不思考就会咬住钓钩,你迅速一提,这就捉到一条黄鳝了。我不记得那天晚上捉到几条、去哪条河捉了,等等所有细节。我记得那个晚上,纯粹是因为粪缸。

那天我们半夜完工以后,照着手电筒从小泥路回家,要经过一串粪缸,其中有一个是我亲戚的。三更半夜,我们在四周一片漆黑中走路,快到粪缸的时候,忽然听到有人在粪缸群中讲话。我亲戚就赶紧加快脚步赶路,并且把手电筒朝粪缸群照。我气喘吁吁地跟着,没几分钟到了目的地,走过去,看到了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场景。有一个人站在我亲戚的粪缸外面,看着另外一个人在粪缸里面。里面那人,半个身子埋没在粪里面,只露出一个上身。他弯着腰,低着头,一只手伸到粪里面,使劲往下探,看起来是一直探到了粪缸的底部,在下面横着一刮,然后把手抬起来,露出一只碗,我看到了里面慢慢一碗黑乎乎的物体。天黑,我看不清,但是我很聪明,猜出来这里面就是我亲戚好不容易积累的、雨果先生最喜欢的、可以充当最好肥料的粪便。我在一旁站着,臭气冲天。我迷迷糊糊看到那人的衣服上,脸上,手臂上,身体其它部位上,都充满了各种形状的粪便。我亲戚用手电照了照其他的粪缸,可以看出来那人已经从第一个开始,一直掏到了很里面,看起来已经工作了很久。我忽然想到,那人该用掉多少肥皂,才能把身上的臭味洗干净?

我亲戚后来和我讲,那人是被站在粪缸边上的人雇来,专门偷粪的,而且要偷粪缸底下的,因为底下积起来的最肥。我不知道后来那人有没有赔钱给我亲戚。我也不知道,偷粪是不是算偷。这事我一直记着,因为那一场景对我太为震撼。我后来慢慢长大,就经常想,需要怎样的穷困,才可以迫使一个可以跳入粪缸去偷粪?穷人是没有自尊的,自尊是成里富人的奢侈品。我想雨果先生如果知道了,中国人为了粪便,需要牺牲如此大的自尊,他或许就会改变主意了。粪便,还是排入下水道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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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 6, 2015

Ian Johnson今天的文章写得有意思。此“泥人张”非彼“泥人张”。这么好的金字招牌,党说收归就收归,党的“泥人张”一晃变成了真的,家族自己的“泥人张”反倒成了假的了。这莫非就是曹雪芹说的,假作真时真亦假阿? http://goo.gl/SyPfjy

A Prairie Home Companion 来纽约演三周,等我想买票时,就已经卖完了,去年这时候也是,都没赶上。明年得加紧。尤其是听说Garrison Keillor再过一年就退休,怎么着得去现场听一次。昨天在路上带耳机听直播,听到Heather Masse 唱了一首歌,喊出一声“New York…”空灵的感觉犹如天外之音,感觉纽约这个城市忽然可爱了很多。https://goo.gl/zvkmvi

《悲惨世界》快看完了。Audio books中,狄更斯的Dombey and Son已经听完,将近40小时,现在在听the Old Curiosity Shop.狄更斯的书特别适合听,一则是他废话多,所以听的时候不专心漏掉几句不要紧,二则是,总有非常优秀的读者来朗读,听本身就成为一种享受。我已经听了将近10本了,准备至少再听5本。

前几天去听了三个最牛逼的人组合演出的两个Piano Trios,一个舒伯特的,一个柴可夫斯基的。两个曲子鲜明对比,一个明亮一个阴沉。当然我更喜欢阴沉的。柴可夫斯基的音乐大多有depression综合症,怪不得我从小就喜欢。大学时候读了一本他和梅克夫人的书信集,到现在印象还挺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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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2015

今天下午去跑步,边跑边听贝多芬的第七交响曲,Carlos Kleiber 指挥的DG版本,只听到第二乐章,就跑不下去了,膝盖又发痛,于是只好停止。顺便去图书馆转了一下,书没有借,借的是CD。一套John Eliot Gardiner  指挥的贝多芬交响曲全集, 一张郎朗的李斯特,一张郎朗的拉赫马尼诺夫。最近头疼得厉害,看书不能多看,听书比较多。David Timson朗诵的Dombey and Son非常好,虽然狄更斯啰嗦,但是Timson的朗诵令人愉悦,对每个角色的演绎都很好。另外决定吧贝多芬的交响曲和钢琴奏鸣曲再全部听一边。奏鸣曲我在iPhone上下载了Emile Gilels的。交响曲有很多版本,Gardiner以前没听过。他是巴赫专家,去年出版的书 Bach: Music in the Castle of Heaven,我一直想看而依然没有看,平装本已经出版,我准备买了。 拉赫马尼诺夫的钢琴协奏曲一直喜欢听,郎朗的版本以前也没听过, 顺手下载到iPhone上听一下。说到拉赫马尼诺夫,最近纽约交响乐团有他的专场,请了俄国的Daniil Trifonov来弹,我查了几次,剩下的几张票都是位置不好而且贵,所以只好放弃了。好在WQXR有其中一场的录音,弹的是拉赫马尼诺夫的第二协奏曲,和帕格尼尼主题狂想曲, 都很好听,我今天就对着电脑听了一边。Trifonov可能是继Kissin之后,俄国最优秀的当代钢琴家了, 又年轻又帅。他和他在Julliard的老师,前几天还一起去WQXR的现场表演,可惜票很早就卖完来。好在视频还在,我看了一会。

最近看书越来越来不及,除了在重读悲惨世界,还把Bob Woodward和Carl Bernstein的写水门事件的书看了。All the President’s Men以前就电影看过几遍,书一直没看。看完书以后,才觉得人家那记者做的,自残形愧啊。他们两人合写的The Final Days也很好看,写尼克松最后几个月的。我一直觉得,记者的功能,就是无限还原真相,他们两人就做到了这点。然后前不久还买了NYRB版本的巴尔扎克的人间喜剧的英译本,看了几篇,还没看完。然后因为看悲惨世界,就想看几本拿破仑传记。Felix Markham写的最短小,放在床头,还一直没时间看。新出的Andrew Roberts写的,块头太大,但是我还是放在亚马逊购物车了。最近抽空还看了Ta-Nehisi Coates的畅销书 Between the World and Me。写种族歧视的书很多,这本书结合Coates自己个人在巴尔的摩长大的经历,写得有理有据,能一下子走红,也有理由。巴尔的摩嘛,The Wire 的现场,读起来就更多一点感受。然后又买了The Short and Tragic Life of Robert Peace。这本书,写一个在平民窟出生的非裔,通过努力和智力,考上了耶鲁,结果还是无法逃避很多贫民窟出生的人的命运。书是Robert Peace的一个同学写的,前言里说, 作者采访了无数人,走遍了很多地方,录音就有300多小时,也算是向“无限接近现实”努力了。我看了开头,还没时间看下去。差点忘记了,前几天还吧Philip Roth的最近一本小说, Everyman,看完了,照样写的是纽瓦克发生的故事。 Roth可以算是当代美国还活着的作家中,最好的了。他的风格也在转变,前期和中期的小说,都写得很冗长,最新几本,短小但是感人,Nemesis写得就很好, Everyman也不错。前几天去Strand,还买了本Graham Greene 的Brighton Rock,估计是没时间去看了。

最近买了好几个收音机。其实我也就听NPR(WNYC)和WQXR两个台,用不上那么多收音机,但是我就这个癖好,喜欢买大小不一收音机,有可以放包里带着的,有可以洗澡时候听的,有可以平常在家听的,等等。另外一个最喜欢的台是旧金山的KDFC,我还给他们捐款做会员,这个只好用网络电台听。我对媒体人的一个偏见是,电视的人最蠢,收音机和纸媒的人相对聪明点。收音机的人,需要通过自己的内容和分析去吸引人,没有什么炒作可以做,所以头脑在其中起的作用大很多,纸媒需要写,写本身就是个很有挑战性的工作。当然了,美国的纸媒衰退,好的已经不多了。纽约时报的衰退就很明显,我来美国的时候,是Bill Keller做主编,那时报纸还很不错,后来Jill Abraham做主编,虽然是第一个纽约时报的女主编,但是除了性格怪异,水平也一般,报纸质量就降低了。她被解聘以后, Dean Baquet做主编,质量就更低了。。。(在网页上直接写,没保存,不小心按错键,以下写的都没有了。就不写了。。。到此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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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

小时候我家的后面是一条河,我们都叫后桥头。其实这不是河的名字,是村里人给一个河埠头起的名字。这河埠头就在我家后面,几层石板铺成台阶,从路上一直铺到水下。村里人忙完一天的活,傍晚都喜欢到河埠头来洗澡和洗衣服,顺便拉个家常,谈些邻里的琐事,于是这后桥头,便成了村民每日的聚集地。渐渐的,河的名字倒没人记得了,所以到现在为止,我都不知道这河叫什么。

小时候没有幼儿园,父母白天又得去地里干活,于是我唯一的娱乐,便是去后桥头玩水。我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学会游泳的了,大概从出生没几个月开始,我父亲便抱着我到后桥头,把我全身泡在水里,就露出个头用来呼吸。到了四五岁,我就可以一个人在后桥头玩水了。

顺便说一句,我们那时候没“游泳”这一说,我们就叫玩水。和现在小孩成天玩电脑被父母叫骂一样,我们那时候如果在水里呆久了,父母路过河边看到了,是会被他们骂的。所以,“玩水”这两字,其实有很大的贬义。

几十年前的河,水很清很深也很凉。我们玩水都是光着身子。一堆小孩一丝不挂,在岸边一个个跳进水里,似乎可以构成很好的摄影画面。小孩之间要比赛,就看谁在水底下呆的时间长。两小孩如果吵架,打斗之外,最大的攻击手段,是伸手去抓对方挂在胯下那东西。由于我们吵架的频率不低,所以那玩意儿能保留到现在,似乎有点幸免与万劫之中的感觉。

由于我们一天到晚泡在水里,对地点的选择,后来也就有了很多讲究。我一般是早上的时候在河里,吃完中饭,下午就到父母田地里,那里有很多池塘,有大有小。池塘里有莲藕,所以在池塘里可以摘莲藕和菱角吃。

后来再长大一点,就敢去离家10多里地的四明湖。四明是贺知章的故乡,当然那时候我毫不知情,只知道这湖很大, 一眼忘不到对面。四明湖很危险,我从小就听说很多人在那里溺水身亡,倒不光光是小孩,水性绝好的青壮年,有去无回的也听说过不少。我最后一次去四明湖,是出国之前,带几个高中同学去玩。当时也没带换洗衣服,但是看着湖,就忍不住脱了外套跳进去,一直游得很远,看到站在湖边的同学渐渐变小。我转过身子,仰躺着看天空,望着浮云渐渐飘过,耳朵浸在水里,听觉模糊,似乎渐渐地脱离了世界。

我对玩水的兴趣一直持续到高中。那时候住校,学校就在湖边,由于没有澡堂,下了课去湖里洗澡。傍晚人多,我一般就拖到晚自习快结束,人少的时候去。夜晚可以让一个人的感觉变迟钝,游出很远,似乎都不觉得。在水里仰躺着,看天上毫无遮拦的星星,我想我所见的最美的夜空,就是那时候出现的。

现在想来,我小时候的玩水,和现在说的游泳,完全是两码事。其实我不会游泳,因为教科书上那些游泳姿势我一个都不会。我可以跳进水里不沉下去,在水里呆上好几个小时,但这还是玩水的范畴。我在20岁之前,从来没有进过游泳池。20岁那年,在上海闲逛,去一家大学的游泳池,因为穿的是内裤而不是泳裤,被管理人员推了出来,羞辱之下,就对游泳池更生厌恶。人去游泳池, 就和鱼被养在鱼缸一样。城里的规矩似乎和我长大的地方正好相反,在城里,游泳必须在固定的池子里,和一群穿了千奇百怪泳衣的男女扎堆。去河里游泳倒变成了违规。所以自从高中毕业以后,我就再没玩过水。

偶尔几次回老家,看到后桥头边上造满了房子,当年清澈的河,已经变得杂草丛生,似乎已经成为一滩死水,早已经不能下去玩耍。去了一次四明湖,那里已经变成了旅游区,湖边围起了围墙。回到高中,那湖已经被养殖蚌壳珍珠的农户霸占,湖面一片白色漂浮物,蚌多了,人就得挪位。于是我的玩水生涯便以此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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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keep the record

http://uschinamedia.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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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og

今天在网上胡乱搜索,居然发现自己原来在Word Press上还开过一个博客,大为惊讶.我出生到现在,没有连续做好过一件事情,所以在思虑是否该继续这个博客. 世界越来越小, 现在大家都已经”微”博了, 但我做事情一般都慢人半拍,所以就守着这个”巨”博也未尝不可.

最近新闻很多,每天早上从门口拾起纽约时报都会有一阵兴奋.华尔街日报是越办越差,好在还有NYT.

NASA最后一个飞船要起飞了, Casey Anthony, who apparently killed her 2-year old daughter, is acquitted of murder due to lack of direct evidence.

Murdoch’s tabloid played fire and finally burned itself. Even David Cameron, who came to power helped by Murdoch’s powerful media, had to made some critical statements.

The Guardian is doing very well in getting scoops. The paper, and the NYT, maybe the only winners.

New York prosecutors are dropping the rape case against DSK due to victim’s credibility. Nobody seems to care that the only thing that matters is what happened in the hotel ro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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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edman quotes

Quotes from Milton Friedman, written almost 20 years ago, that can be perfectly used on Obama’s health care overhaul:

If you start a program that is a failure and you are
in the private market, the only way you can keep it going is by digging
into your own pocket. That is your bottom line. However, if you are in the
government, you have another recourse……You [the government] have a
very different bottom line. If you are persuasive enough, or if you have
enough control over power, you can increase spending on your program at
the expense of the taxpayer. That is why a private project that is a failure
is closed down while a government project that is a failure is expan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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