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的基本职责是报道事实,也就是说,你报道的东西,需要有一个特制,它必须可以被你采访到的有限的人和线索证明它是个事实。但是世界上有些东西,并没有这个特制。比如说,失联。失联有两个特点,第一,它只能被证明是错的,很难被证明是对的; 第二,哪怕它能被证明是对的,它也只能在相对时间内和相对范围内是对的。记者采写报道,必须避免这样的非事实,必须从非事实中理出可以报道的事实。
先说第一点。如果说某人失联了,你很容易证明这是错的。你一个电话打过去,他和你聊天,就证明他没有失联。但是,你如果打不通他的电话,这并不能证明他失联了。这道理显而易见。
再说第二点。失联是相对于某段时间、某些人的。如果有人一小时不接电话,你不能说他失联。那如果有人两三天不接你电话呢?你依然无法证明他失联了,因为他可能和其他人用其他方法在保持联系。财新的报道说,根据“多方确认,”郭广昌失联。第一, 我很好奇哪几方可以确认他失联了?第二,理论上讲,你必须在和所有认识和接触过他的人联系了以后,才能勉强证明他失联了。难道不是吗?如果他是被警方带走了,你去问警方,他人就在警方那里,人家怎么向你证明他失联了?你去问其他政府部门,如果是知情的,就知道是政府下了命令去逮捕郭,就无法向你证明他失联,如果是不知情的,本来就不能证明任何东西。所以记者只能去问那些在找郭、而没有找到的人。比如说同事,但是哪怕是郭的二把手联系不到郭,你就能说郭失联了吗?如果是郭的太太找不到他,你就能说他失联吗?如果只是一个秘书说找不到他呢?你必须找到多少人,才能写报道说他失联了?这是一个无解的问题,因为记者的时间资源是有限的,有限的资源无法完成需要无限资源才能完成的任务。
所以说,世界上有些东西,是记者无法报道的。失联就是一个。你要报道的是事实,而某人失联不是一个可以被证实的事实。那什么才是呢? 比如说,郭原计划在某天出席某个会议,见某个人,而没有出现,那是一个可以报道的事实,虽然,你依然无法知道他不出现的原因是什么。 再比如,你采访机场人员,数人同时独立向你证实,他们亲眼看到郭被警方带走,那就是一个可以报道的事实。再比如说,你采访政府或者警方,他们匿名向你证实,郭正被执法机构调查,这也是可以报道的。再比如,某人失去联系好几天,警察、亲人、朋友,都不知道他在哪,那你可以报道此人失踪了。但是,郭绝对没有失踪,因为作为记者的你,明显假设了他已被警察带走了,去接受调查了,也就是说,世界上很显然有人知道他在哪里,记者你也知道,这世界上有人知道他在哪里,那他怎么能被称为失联呢?如果你采访到了这些知道他在哪里的人,那就说明他没有失联,如果你没有采访到,那只能说明你没有采访到,不是他失联。总之,一个人可以失踪,他无法失联。